<汇港通讯> 澳门今日(15日)开始发放现金分享,今年有新规定,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年留在澳门的日子最少有183天才合符资格,即永久居民收取1万元或非永久居民6000元的现金分享。
其中年满65岁已登记可领取敬老金,或正在领取退休金的退休公务员或抚恤金人士,只要合符新规定,会透过银行自动转账现金分享的金额。其他合资格的残疾金或残疾津贴受益人、登记用银行方式收取退税或政府给付人士、经济援助金受益人、领取直津或专业津贴的教师、大专生助学金受惠学生等,其登记银行户口会在未来3日收到现金分享。
无登记用银行户口退税或给付的公务员,会在8月出粮时一起转账。而需要收取支票的合资格人士,政府会由7月22日开始,从1977年或之前出生日期开始,分时段陆续寄出支票。
如果初步不符合新规定,但因包括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养老、在外地升学或公司派驻海外工作等8类人士,须於2028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声请,经审核和计算是否符合标准,才可获发款项。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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