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开始,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人民币(下同),专门用於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自2029年及以後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蓝佛安表示,政策协同发力後,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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