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受贿一案,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李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於1996-2023年,李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産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6794万余元。 (BC)#中海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