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永辉超市公告,公司于10月1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公司已提交关于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书。公司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人民币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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