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上市公司應當牢固樹立回報股東意識,採取措施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利益,誠實守信、規範運作、專注主業、穩健經營,以新質生產力的培育和運用,推動經營水平和發展質量提升,並在此基礎上做好投資者關係管理,增強信息披露質量和透明度,必要時積極採取措施提振投資者信心,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