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提到,營造競爭有序市場環境。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營造有利於價格有效形成的市場環境,促進電網公平接入,推動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鐵路線路互聯互通,加快健全鐵路、公路、水運、民航等各種運輸方式協同銜接的多式聯運服務體系;有效規範自然壟斷企業經營範圍,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規範藥品價格形成,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促進價格公開透明、公平合理。
意思提出,深化價格市場化改革。分品種及有節奏推進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穩妥有序推動電能量價格、容量價格和輔助服務價格由市場形成,探索建立促進改革平穩推進的配套制度。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加快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鼓勵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積極推進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確量價條件。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價格。
意見還提出,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深入推進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深化城鎮供熱價格改革。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造,有序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公共建築和新建居住建築率先實施。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等。(t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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