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ST元成公告,公司於2025年7月29日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調查,董事長祝昌人未將代持股份事項告知公司,導致招股説明書及2017年至2021年定期報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違反了《證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對公司和祝昌人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公司及相關責任方將按照要求及時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