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即建設銀行(00939.HK) +0.060 (+0.890%) 沽空 $7.74千萬; 比率 11.140% (601939.SH) -0.070 (-0.762%) 深圳市分行原副行長李華峰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洗錢一案,對其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15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80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250萬元。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李華峰於2013年至2024年1月期間,非法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逾2,219萬元。此外,李華峰還指使他人將受賄款中的360萬元通過多個賬戶轉賬後支付購房款,構成洗錢罪。(ta/w)
(港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沽空資料截至 2025-04-23 12:25。)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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