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據天眼查,近日,因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中國恆大集團及許家印被限制高消費,涉及與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相關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法院為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顯示,2023年11月,中國恆大集團等已因此案被執行11.4億元。深度風險信息顯示,中國恆大集團及許家印已多次被限制高消費,申請人包括山東高速環球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等,涉及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等案件。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